女子银行账户突然到帐1.9万,警惕这类新型诈骗

2024-06-10 11:14:23 首页 > 银行 光明网

  “太吓人了!”上海青浦,女子李某手机突然响起,她打开一看,是到账1.9万元的信息,李某很纳闷,这是什么钱啊,没过多久,一陌生男子给李某打电话,他非常着急的告诉李某,刚刚转账时转错了,误转了1.9万元到李某卡上。

  李某核对信息,的确到账1.9万元,金额没有错。心地善良的李某,听对方说转错了,便到来到银行,按照对方说的银行卡和信息,准备把这1.9万元给对方转回去,万万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得知原委后,不给她转钱,还打电话报警。

  李某当时很疑惑,对方转错了钱,我把钱给对方转回去,不是很正常的吗?我又没有贪图对方的钱财,干嘛报警啊?

  工作人员给李某解释后,李某头上顿时冒出冷汗,工作人员告诉李某,这笔钱是网络贷款,而且借款人是李某本人!

  听到有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网贷后,李某非常着急,报警,必须报警,而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新型网络诈骗。

  这一次,幸亏银行工作人员细心,在李某汇款前,发现李某到账的1.9万元是网贷,然后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果断报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起新型网络诈骗,是分两步进行的,第一步,李某在网上买东西时,对方获取了她的电话号码后,给她打电话,称要给她返钱,进而套取了李某姓名、银行卡号和身份证等相关信息。

  李某当时也没多想,返钱打卡上,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不给对方信息,怎么返钱呢?

  第二步,对方获得李某的个人信息后,就用李某的个人信息,到网贷平台上办理了贷款。

  看到网贷平台发放了贷款后,骗子就给李某打电话,谎称这笔钱是自己转的,再加上骗子能够说出具体金额,李某一个不察,差点就上当受骗了。

  1、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个人信息千万不要随便透露,如果不小心落到某些犯罪分子手上,将会生成一个个精准的诈骗陷阱,非常可怕。

  这里说的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我们在网上买东西,或者做点其他事情,对方往往需要我们填写个人信息,所以民法典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收集个人信息,不能提供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2、泄露个人信息,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条规定了两种情节,第一种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种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才算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比如,本解释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各种信息的入罪标准。

  其次,出售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也属于情节严重。

  由此可见,侵犯个人信息,很容易达到刑法的射程范围之内,这也告诫某些贪小便宜的人,别以为收集、转卖个人信息是“生意”,实际上这是在犯罪。

  3、给李某打电话,称转错了钱的人,涉嫌诈骗罪,没有异议。

  司法解释规定,诈骗金额3000至1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诈骗金额3万至1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处3-10年有期徒刑;

  诈骗金额5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诈骗分子看到后,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哪个档次。

  其次,司法解释对网络诈骗有特别规定,网络诈骗即便没有诈骗到钱,只要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就要认定为诈骗罪未遂,予以追诉。

  最后,本案告诉我们,类型身份证,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非常重要,如非必要,一定不能向陌生人透露,接到转账信息,更要慎之又慎。

  来源: 石家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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