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究法的如法炮制:警方回应一外籍教师曾性侵女学生

2023-01-05 15:45:45 首页 > 金融

  “太恶劣了!”湖南长沙,一女网友发帖称,2017年她在长沙某一中学就读时,遭到一外籍老师的性侵,该名老师是英语老师,她当时还未成年。

  为了证明该事,女生还贴出了该名老师与多名女学生的聊天记录,称被她只是被害人之一。目前,该老师任职学校“广东碧桂园学校”称:正在调查,尚未收到其他学生举报。

  【老胡说法】

  1、如此恶劣的案件,学校的调查已经无法查明事情的真相,是时候让公安机关介入了。不过,目前还没有公安机关发声,实在令人遗憾。

  2、那么如果该事件属实,这名外籍老师将受到什么法律制裁呢?

  首先,我国的司法机关有权利对该名老师行使管辖权。

  《刑法》 第6条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所谓属地管辖,其意思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当然具体管辖时,还必须查明该外籍老师是否是外交人员,一般而言,老师不可能是外交人员,不具备司法豁免权。

  其次,该老师涉嫌强奸犯罪,且属于属于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体到本案,从女生的发帖中,该老师将女生骗到他的家里、酒店或者是商场,没有征得同意便发生性关系,而后告诉女生这是正当的,是出于爱的,这是一种高级的欺骗!

  可以看出,该老师实施性侵的方式具备隐蔽性,因为他是老师,基于对老师的信任和崇拜,女性在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他的圈套,这种方式其实也是变相的胁迫,当然具体老师跟女学生说了什么,还得有聊天记录予以印证。

  至于刑罚,很明显,该教师涉嫌强奸的人数超过3人以上,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最后,说一说本案的取证问题。

  目前,只有该女生一人勇敢地站出来举报,希望更多地受害人站出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网络举报并不正规,公安机关只有发现才会立案。

  因案件发生在2017年,已经过去了五年,但是狗改不了吃屎,该教师近期是否还在从事这样的隐蔽性强奸的勾当,需要其所在学校的排查,也需要家长的引导,更需要女学生勇敢地站出来举报。

  同时,应当调查相关场所的监控视频,虽然有些视频已经覆盖,但是只要这位老师持续作案,总能找到其犯罪的蛛丝马迹。

  3、本案给我们的启示,老师对学生的侵害具备隐蔽性,很多女生到了一定的年纪才懂得性的含义,才明白当时是被老师利用了,因此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不能忽视,要严把老师品德关,要经常进行品德测评,将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移出教师队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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