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领导”代客户操作手机,61万元贷款不翼而飞

2022-07-04 03:22:00 首页 > 贷款 光明网

  长沙的张先生通过中介办理抵押贷款,“银行领导”上门考察资质后,他成功获得110万元贷款。结果49万元贷款到了账,另外61万元被转到了其他人的账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问题出在办理贷款的中介杨某某身上。

“银行领导”代客户操作手机,61万元贷款不翼而飞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银行贷款盗窃案提起了公诉,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庭审现场

  中介帮人办理贷款

  悄悄加上其他收款账户

  2020年11月,张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托人找到了自称在银行工作“专门负责信贷的领导”杨某某申请贷款。半个月后,杨某某为张先生在银行申请到了一笔110万元的房屋抵押贷款,双方约定按4%的比例支付杨某某4.4万元居间手续费。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杨某某悄悄在合同的收款人一栏加上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及账户。

“银行领导”代客户操作手机,61万元贷款不翼而飞

  2020年12月17日,银行放款当天,杨某某通过操作张先生的手机,将到账的110万元中的61万元转到了当初悄悄添加的账户上,并告知张先生后续款项将陆续发放。

  张先生的网络借款合同

  几天后,发现不对劲的张先生前去银行核实,这才发现自己的钱被人转走了。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杨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发现,与张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受害人李女士。

  “他帮被害人李女士去办理贷款,放款是37万元,然后他把其中的5万元转到其他人的名下,被他自己所挥霍。”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柳媚告诉记者。

  中介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发后,杨某某向张先生退赔了13.5万元,向李女士退赔3万元。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结合全案事实做出了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杨某某赔偿被害人田勤经济损失款人民币47.5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款人民币2万元。

  法官温馨提示

  (一)如果情况容许,建议贷款事宜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甚至可以“货比三家”,多了解各银行的贷款条件和相关情况。

  (二)如果找到中介委托办理贷款事宜,可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银行方确认该项业务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权限,同时了解银行贷款事宜的操作流程,免得被不法分子“忽悠”。

  (三)手机银行、电子账户是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高危点”,每位公民要守护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和电子账户,包括取款密码、验证码等电子口令在内的交易信息,切忌随意外传,最好亲手操作手机银行,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记者:梁好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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