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贷款形式的申请方式及要求-抵押贷款

2022-11-04 03:06:00 首页 > 贷款 原色企业服务集团

抵押贷款,一种贷款的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从抵押贷款的定义中,我们就能看出来,需要有一定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而且是有价值的可以流通的。它和保证贷款一样,都需要特定方式作为担保,这两种方式称为担保贷款。

  那么抵押品都有哪些呢?平常我们所理解的抵押品一般是指:大产权住宅房、公寓、别墅、沿街商铺、写字楼、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这些是我们常见的抵押品。还有一些是不常见的抵押品,我们做一个分类。

抵押的六种形式

(一)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附着物等。

(二)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如车辆、设备等

(三)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四)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五)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六)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不可抵押的财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注意: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在抵押之前一定要核实抵押物是否可以抵押,抵押物权是否清晰,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一下。

  目前,抵押市场上还是价值比较高、便于变现的、流通性较强的,比较受欢迎,目前整体的利率在3%-8%之间,额度一般是总价值的30%-70%之间,额度依据个人和企业的借款主体不同,也不一样,个人的额度一般不会超过3000万,企业的额度会根据企业状况、抵押物状况,有所突破。需要的材料,除了对抵押物的要求外,还需要提供借款主体的基本材料,体现还款能力的材料。如存在多个产权人,还需要产权人的授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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