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的“期货力量”

2022-07-31 21:39:00 首页 > 期货 金融博览财富杂志

本刊记者|

提要: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巨大作用,期货这颗“明珠”更是无可替代。

期货市场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之一。

当前全球期货市场已经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约有94%的企业积极运用期货衍生品市场规避风险。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不断增多,力量也在不断增强,以市场化手段助力产业企业应对风险,为稳产、保供、稳价贡献“期货力量”。

  期货,被誉为“金融皇冠上的明珠”。特别是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巨大作用,期货这颗“明珠”更是无可替代。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立法原则,限制过度投机,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同时,通过完善期货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可以说,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指引下,服务实体经济的“期货力量”更是让大家期待。

  下面,就让我们走近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那些鲜活案例,去感受一下其中的“期货力量”。

服务实体经济“多点开花”

  三十多年栉风沐雨,我国期货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乱到治、从弱到强,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并逐步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管理价格风险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可谓“多点开花”。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约为75.14亿手,累计成交额约为581.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13%和32.84%。

  另外,数据还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期货与衍生品市场上市品种数量达到94个,其中商品类84个(期货64个、期权20个),金融类10个(期货6个、期权4个),形成了覆盖农业、金属、能源、化工以及金融等多个关系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产品体系。

  可以说,期货市场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之一,其丰富的产品体系和不断创新的交易机制,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功能、有效帮助实体企业利用衍生品工具应对价格波动风险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

  回顾这些年“期货力量”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其涵盖了“保险 期货”、基差贸易、场外期权、交割服务、仓单服务、互换、投资咨询等多种服务模式,涉及钢铁、能源、化工、农产品等多个行业,包括天然橡胶、原油、铝、棉花、白糖、苹果、焦煤、铁矿石、玉米、大豆等十多个品种。

  有专家也指出,当前全球期货市场已经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约有94%的企业积极运用期货衍生品市场规避风险。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正在利用期货市场来应对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

  数据显示,为应对2021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我国实体企业产生了巨大的风险管理需求,越来越多的产业和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A股上市公司参与套期保值的数量大幅提高,年内含有“套期保值”主题的公告份数突破1000份,而2020年全年仅750份。

  与此同时,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21年1-10月,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成本快速上涨、供销不畅、融资困难等痛点,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与产业客户开展基差贸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累计贸易额1700多亿元;通过仓单业务为企业累计提供资金支持近14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额占比50%。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2021年以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累计服务产业客户2800多家,其中,小微客户2100多家。

案例Ⅰ:首单基差交易,探索焦煤定价新模式

  焦煤是钢铁工业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些年,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焦煤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焦煤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被迫面临价格波动风险及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

  为了帮助企业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稳定经营利润,交易所也顺势上市了焦煤期货合约,相关产业客户参与程度不断加深。

  在焦煤期货合约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某期货公司探索推出焦煤基差贸易模式。

  在基差贸易中,商品现货买卖双方以期货市场上该商品某月份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加上双方事先协商同意的升贴水(基差),进而形成商品现货最终成交价格,同时贸易双方酌情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

  具体来看,参与上述模式的企业A和企业B在国内市场均有一定影响力。企业A是国有钢厂,粗钢产能位居国内第二,年均煤炭采购量达2300万吨。企业A作为焦煤采购方,主要需求是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以更加有利的价格采购远期货源。企业B是河北某知名煤炭贸易商,每年焦煤贸易量达200多万吨。企业B作为焦煤销售方,主要需求是通过探索新的定价模式,稳定经营,巩固与企业A的贸易关系,积累基差贸易的实战经验。

  在该期货公司的帮助下,此次基差贸易采用买方加点的模式,买方企业A可以在约定期限内,根据期货行情选择有利时机进行点价,卖方企业B则通过利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规避。最终,在预判基差走弱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企业A和企业B将基差设定在150元/吨,交货数量为2万吨。

  最终,企业A完成2万吨焦煤采购时的点价价格为1330元/吨,加上基差后,最终采购价为1480元/吨,比当天现货市场价低了100元/吨。通过基差贸易模式,企业A的焦煤采购成本总计降低了200万元;企业B则在期货盘面盈利7.95万元,在提前锁定采购成本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增加了收入。

  可以看到,焦煤基差贸易模式对企业A和企业B都带来了好处。

  对企业A来说,该模式打破了原来焦煤贸易多为卖方“一口价”的模式,商品的定价权由上游卖方转交给了下游买方。该模式在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的同时,还降低了企业A的采购成本。

  对企业B来说,该模式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转移价格风险、锁定利润,还可以提前锁定销售、占据市场份额。

  综合来看,基差贸易模式兼顾了公平性与合理性,突出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使交易双方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有利于在现货生产和贸易过程中建立起平等共赢的机制。另外,焦煤基差贸易模式也为黑色产业链带来可复制的示范效应,并为其他煤种基差贸易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案例Ⅱ:“订单 保险 期货”为豆农织起“安全网”

  为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探索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模式,某期货公司联合A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及B粮油龙头集团,在黑龙江某农场开展了“保险 期货”大豆收入保险试点项目。

  在该项目中,上述几方创新设计出的“收入保险”产品兼顾价格和产量两个因素,以此保障豆农的基本收益水平,同时采用基差采购的模式,解决了投保农户售粮难的问题,这种“订单 保险 期货”模式,立足探索实现从农户种植端到销售端均能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并在农产品市场化背景下,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安全网”。

  具体来看,该项目为大豆保障亩产设定为0.16吨/亩,保险责任水平为85%,约定价格为4000元/吨,则收入保险保额为544元/亩(0.16×0.85×4000=544),费率为12.5%,每亩的保费为68元(544×0.125=68)。

  最终,在上述项目中占比较大的某农场的200户豆农,共约34770亩大豆参与进来,投保地区经过测产的实际收入低于目标收入,产生理赔责任,理赔金额达到238.9万元,赔付率达到101%。

  比较来看,如果某地块减产幅度达到21.3%,则获得67.3元/亩的赔付,而传统的种植灾害险则不触发赔付;如果减产幅度达到44.4%,则获得207.3元/亩的赔付,比传统的种植灾害险多赔付近30元/亩,从而弥补了种植户在产量和价格上的损失;如果大豆的产量在获赔产量之上,则不触发理赔,种植户的基本收益也能得到有效保障。

  综合来看,在“保险 期货”模式的基础上,引入B粮油龙头集团,其以大豆收购方参与并且以“期货 基差”的方式为农户提供粮食收购合同,提前确定收购农民的大豆,农民可以在约定期限之前的任一交易日收盘前,选择当日期货价格实现定价。

  其实,“订单 保险 期货”的模式进一步延伸了“保险 期货”的保障范围,将“订单”作为连接期货和现货的桥梁,不仅为农户种粮提供了价格保障,还确保了粮食销售渠道,为农户提供了“双保险”,更全面地保障了农民利益。

  同时,收购企业通过基差采购,把握了粮源,稳定了原材料供应,最终实现企业、农户、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多方共赢。

案例Ⅲ:“基差 含权”助力产业链企业全面受益

  近几年来,原油价格大起大落造成化工行业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在传统的随行就市贸易模式下,化工行业经常出现“上游企业卖低、下游企业买贵”的尴尬情况。

  以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来说,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期货工具抵御价格风险,并逐渐开始探索以期货价格为基准的基差点价贸易模式。

  以大商所的“基差贸易试点项目”为例,其项目参与者有上游石化企业A化工公司、中间贸易服务商B公司、下游七家实体企业,以及期货公司。这里,B公司与A化工公司、七家实体企业分别签订了基差点价远期保价销售合同,并约定一个月内的基差点位和期权报价的数值。

  通过此次“基差点价 期权保价”模式,A化工公司解决了传统销售模式中“卖早了,卖得便宜”的难题,锁定了最低的销售价格,如果一个月内市场波动导致期货价格上涨,则有权选择一个相对高的价格重新作为最终结算价格,由此获得潜在的额外收益,此模式对A化工公司而言,具备了“成本固定、风险有限、保证最低利润、获得潜在非对称收益”几大特点。

  对下游七家实体企业来说,解决了传统塑料原料模式采购中“买早了、买贵了”的难题,锁定了最高的采购价格。如果一个月内市场波动导致期货价格下跌,则有权选择一个低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由此获得潜在的额外收益。

  对中间贸易服务商B公司来说,其通过专业的风险对冲操作,赚取了稳定的基差差额,同时保证了上下游的最低利润,规避了市场风险,真正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最终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三方企业都受益的“三盈”模式。

  综合来看,这个案例里,期货公司会同聚乙烯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企业开发的“基差 含权”贸易新模式,打通了塑料产业链上中下游,最终实现三方受益。通过“盘面价格 固定基差 场外期权”的定价模式,可以让企业在远期市场上,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均可以选择相对较好的价位进行买卖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期货力量”,案例中的上中下游的整合大大提高了效率,交易各方之间不再像以往是一个零和博弈的关系,而是作为一个整体,问市场要利润、向环境要效益,完美解决了企业的痛点和难点,为产融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综合来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不断增多,力量也在不断增强,以市场化手段助力产业企业应对风险,为稳产、保供、稳价贡献“期货力量”。

  未来,相信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助力下,期货将会在更多行业和领域发挥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两大功能,并在服务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中不断释放潜能。

  (相关案例资料整理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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