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劣后配资协议书

2022-05-25 12:56:00 首页 > 基金 好运到财经网整理

  办理期货配资之前,首先要先对期货配资的交易方式、限制和风险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务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配资比例、周期、资金成本和手续费。特别是新手一定要了解配资比例并不是越大越好,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配资比例,不要过高或过低,一般五倍左右,这样在扩大资金的同时风险也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因为行情波动较大时,杠杆比例过高会导致爆仓的情况,让投资者在波动中收到损失。

  2、签署期货合作协议

  熟悉期货配资流程之后,那么就要签订相应的协议,投资者在签订之前要认真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风控规定的条款,对配资十分重要的,如果对风控条款有疑惑,在签订之前和配资平台沟通清楚,或者通过聘请专业的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期货配资合作协议。

  3、匹配交易账户

  协议签订完毕之后,一般配资公司在半小时内会为配资者准备好操盘账户,并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发送给操盘方进行确认。

  4、存入风险保证金

  操盘方对账户查验,确认完成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风险保证金打入配资公司指定收款账户,配资公司查收确认无误,并将风险保证金和出资方的优先资金同时划入交易账户内。

  5、开始操盘

  配资公司将资金划入交易账户之后,操盘方开始进行商品期货买卖交易,配资公司的风控部门会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操盘合作期间,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期货配资合作协议规定来进行。

  各大平台上带配资两个字的,几乎全是陷阱!可以采取全部否定法!

  1、几乎每个投资人都会遇到的一个技俩-配资!配资可以说都是骗局,他们配资的app都是虚拟盘,用着用着打不开了,资金也取不出来!千万不要配资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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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外配资纠纷如何维权

  作者: 夏文中律师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股票二级市场交投比较活跃,一些嗅觉灵敏的商人便闻到了商机,干起了场外配资业务。由于场外配资缺乏有效的监管,股票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场外配资通常有较大比例资金杠杆,加大了用资人的投资风险,譬如配资方收取的高额利息、配资方的强行平仓、配资方卷款跑路、还有配资平台虚拟盘交易等诸多风险,用资人操作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投资的失败,这样容易引发配资方与用资人的纠纷。在当前,由场外配资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场外配资纠纷如何诉讼,下面笔者就办理场外配资案件谈谈几点体会。

  一、 场外配资的形式及司法实践认定

  (1)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是指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将资金融出方、资金融入方即用资人和券商营业部三方连接起来,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分仓功能将其自有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

  (2)用资人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现金作为保证金,配资方按一定的杠杆比例,将资金和股票账户出借给用资人用于买卖股票等金融产品,并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用资人和配资方共管股票账户和密码,配资方向用资人固定收取管理费或者利息的行为。

  二关于场外配资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性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股票场外配资属于只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股票场外配资行为,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该行为系非法活动。2019年9月11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将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的范围,是维护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内容。不受监管的场外配资业务,不仅盲目扩张了资本市场信用交易的规模,也容易冲击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信用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故此从理论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对场外配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是无效的。

  三 场外配资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场外配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用资人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产生的收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以其因使用配资导致投资损失为由请求配资方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能够证明因配资方采取更改密码等方式控制账户使得用资人无法及时平仓止损,并据此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资人能够证明配资合同是因配资方招揽、劝诱而订立,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全部或者部分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配资方招揽、劝诱行为的方式、对用资人的实际影响、用资人自身的投资经历、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判决配资方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四、场外配资纠纷诉讼案由选择与法院管辖

  场外配资纠纷通常有《借款炒股协议》 、 《合作投资炒股协议》 、《融资炒股协议》等几种常见合同引发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以民间借贷纠纷、委托理财纠纷、融资融券纠纷等案由审理,当事人在选择不同的案由诉讼时有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法院管辖和审理时的不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拿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来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可以由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对选择恰当的案由、管辖法院也很重要。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融资融券纠纷的发生,建议用资人到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办理融资业务;如果当事人在场外配资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应该立即保存配资合同、交易记录、资金流水、配资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在诉讼时效内积极向法院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证监会2021年首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布。熊模昌与吴国荣签订《委托增持代持协议》,熊模昌向吴国荣支付保证金1.72亿元,吴国荣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资资金,并通过控制196个证券账户,用连续交易、对倒交易、持股优势、资金优势等手法操控华平股份股价,期间累计亏损3.24亿元。网页链接

  重大利好:证监会严打场外配资,直接把畸形的高风险增量资金消灭在萌芽中,慢牛主题没变。

  资金是市场的血液,不断有增量资金市场就会不断的上涨,市场上涨又会调动情绪,而情绪高涨就会有人开始配资,这都是一环套一环的,历来每轮牛市都是这样。

  但是,增量资金里有一个毒瘤,就是不规范的场外配资。为什么说他是毒瘤呢?因为场外配资有一颗玻璃心,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给你强制平仓,他们要保证自己的生存,在牛市初期,场外配资是疯狂的,他们打着各种夸张的口号,诱惑散户和他们进行交易,他们也是看似慷慨的,好像钱不用还一样。

  场外配资真的不用还吗?场外配资是压死牛市的第一根稻草。场外配资都有一颗玻璃心,胆小如鼠,一有风吹草动就跑路,和客户不遵守协议,别觉得你签的协议是有效的,那都是假的,场外配资就和特朗普一样不靠谱,协议说不认就不认,只要他感觉到了威胁,直接把你强平,后台一关,他的本金保住了,赚的盆满钵满,而市场资金突然像是被截断了,直接就会引起资金崩塌踩踏。

  证监会在这时的出手可以说是一步好棋,也是及时的,在我看来还稍稍有点晚了点,要是早在3000点之下提出来就更好了。但是这依然能够提振市场的慢牛信心,因为场外配资都有一个反应时间,这几天市场火爆,场外资金也反应不过来,刚想开展业务,证监会就果断出手,我为他点个赞。

  严打不规范配资,我认为是一个大利好,不知道你是怎么认为呢?你认为是利空还是利好?

  通过某TOP系房企的内部运转模式,让你知道为啥开发项目明明不赚钱,大房企老板还干得这么起劲:

  一、大房企老板赚钱的路子,不仅只是开发卖房赚取中间的利润这么简单。就算开发不赚钱,但只要有项目动工,老板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成本转移,也能将开发公司的钱一点点搬进自己腰包。

  二、大房企老板通常有入股金融或银行机构。上市公司所获取项目的土地款及各项资金占用,员工跟投借款,需内部找老板的机构配资借款,通常按照10-15%以上年化计息。职业经理人想依靠项目超额利润分红,现在这个市场环境就不要想了。

  三、老板的钱进入基金、信托产品中,或者海外金融机构背后,再借给公司。老板的借款属于优先级,即使公司破产也会保证优先兑付。或者明股实债的方式入股项目,开发到一定程度,按照当初的股权回购协议,套现走人。

  四、提醒一点,如与该TOP系大房企合作开发,除非你虽有土地资产,但已身无分文,债务缠身,面临破产,亟待盘活。否则但凡有自有资金,都要慎重,让那些合作小股东亏本金的事一茬一茬的。另外像平安入股一众大房企,专心财投,不参与经营这情况,从平安的股价近一年跌跌不休,间接也反映大房企内部运营模式对财投方的极不友好。

  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今天发生的大事,你先看,关注我,每天带你看大事:

  1、中国6月M2货币供应同比 11.1%,预期 11.1%,前值 11.1%。(FX168)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后续发生新的感染风险较低。(央视新闻)

  3、股市火爆场外配资死灰复燃 业内人士:场外配资亦成倍放大交易风险。7月以来A股连续上涨,两市成交额连续4个交易日突破1.5万亿。股市火爆,曾经消声觅迹的场外配资也逐渐死灰复燃。业内人士表示,场外配资的杠杆在成倍放大资金的同时也放大了交易风险,可能引发市场的剧烈波动。另外,由于相当一部分配资平台为非法公司,可能出现违反协议、卷款潜逃等情况,投资者极易受骗。(央视财经)

  4、未作规模限制 监管层紧急澄清300亿规模上限要求。7月以来A股市场涨势如虹,引发资金追捧新基金,爆款基金层出不穷。一时间,新基金发行沸腾了,近期市场也传出监管层进行窗口指导的传闻。对此,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监管层未对“单只基金首募规模不得超过300亿”作出窗口指导,也并未对基金首募规模作出任何限制。(中国基金报)

  5、中欧班列上半年开行数量同比增长36%。记者10日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上半年,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大幅增长,累计开行5122列,同比增长36%;6月份开行1169列,再创历史新高。(新华视点)

  6、上海将放宽“皮卡”注册登记条件 参照“沪C”车辆管理 。届时,“轻型多用途货车”不仅可以沿用原小货车额度申请注册、登记上牌,也可参照当前“沪C”小客车的管理模式进行登记上牌。值得注意的是,“皮卡”车辆性质只限于“非营运”。(东方财富网)

  7、浙石化成首家获成品油出口资质民企。一份7月7日商务部发布的文件显示,浙江石化获得了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该文件还带有“加急”字样。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已经批复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成品油出口配额向民企放开,民营大型炼化项目成首选。(财新)

  8、海关总署:从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北京日报)

  9、7月10日,据春秋航空消息,公司推出“想飞就飞”纪念礼包,售价2999元起,覆盖了执飞的所有国内航线以及港澳台地区,预计7月中旬在春秋航空官方APP上发售。“想飞就飞”礼包有效期从发售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有效,最大特点在于“三不限”——不限出行次数、不限出行日期、不限国内航线。(财联社)

  10、无论什么时候,当烦恼袭来时,当我们的心不快乐,马上就要生气时,一定要学会对自己说一声,我不是为了生气才活着的!命运的深层次意义就是要学会放弃和等待。放弃一切喧嚣浮华,等待灵魂慢慢的安静。当我们慢慢找回自己的本初,就会发现眼下一切的不快,根本算不了什么。

  美好的一天从“本初”开始!

  2021.4.27(星期二)上市重磅公告【二】:

  【热点消息】 1、*ST兆新:子公司签署资产出售框架协议 2、开能健康:拟定增募资1亿元-1.5亿元 3、闻泰科技:收购欧菲光部分业务事项通过反垄断审查. 4、中兴通讯:购买资产并募集配资事项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5、中证协:一季度29家证券公司债券承销金额达266.29亿元

  【重大利好】 1、君正集团:2020年净利增长93.24%至48.15亿元 拟10派3元

  2、君正集团:君正科技解质1.63亿股

  3、奥普家居:一季度净利3152万元 拟5000万元-7500万元回购股份 4、ST永泰: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642.16% 5、莎普爱思: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2415.4% 6、永新光学: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289%

  【重大利空】 1、泉阳泉:一季度净亏1569.2万元 2、飞力达:一季度实现净利3147.83万元 同比扭亏 3、联合光电:股东君联和盛计划减持不超4%股份。 4、芯瑞达:501.4286万股限售股将解禁#股市分析# #我要上微头条# #今日看盘# #股票# #今日复盘#

  由于不良资产基金备案的限制,目前不良资产项目资金端通常我们会通过与一些实力机构搭建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并收购资产公司名下的目标项目。

  四、不良资产管理机构的纾困融资(示例)

  以我们财富中心年后操作的金融不良债权收购项目为例,我们2月10日接触到项目,该项目信托的开发贷将于3月15日到期,总授信为5亿,已偿还2亿,余额3亿,约定每月20日付息,到期还本。该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已销售三分之一,在建工程抵押至该信托机构,因受疫情影响项目销售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不考虑续贷的情况下,对于该类项目的融资,可通过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融资、合作开发,通过大开发商增信融资以及通过地方AMC融资等方式。但是,就评估几种融资方式后,通过与地方AMC合作收购债权方式融资在融资成本以及操作时效性上更胜一筹。因需在债权到期日前完成收购,并且需满足AMC的监管要求,因此在具体操作层面设计如下:

  1. “构建”逾期债权

  因AMC仅可收购“问题”债权,而信托贷款需每月20日偿付利息。因此在具体操作层面,我们要求融资人暂不支付2月20日的利息,并于债权到期日(3月15日)一并支付逾期债权利息及本金。因该操作需金融机构充分配合,故此,需融资人与该信托机构充分沟通。为避免实质违约,在实际操作中,由融资人在其他银行先行开设利息账户,将2月20日本应支付的利息汇入该账户,由信托机构监管并锁定该账户上的利息,此外,由融资人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责任,并签署相应承诺。在与信托机构充分沟通后,由信托机构向融资人开具利息催收函,并向AMC出具《逾期利息转让意向函》,从而,构建逾期债权。

  2. 打折收购逾期债权

  考虑到AMC内部审核及额度等问题,对于剩余未偿还的3亿人民币的信托贷款进行打折收购(6-8.5折,具体一事一议),对于未足额部分由融资人自行补足。

  3. 监管及增信措施

  (1)在建工程先办理“二押”再转为“一押”或提供其他抵押担保

  因项目在建工程已抵押至信托机构,因此,在操作中,放款前先将项目在建工程二押至AMC,在放款后再转为“一押”。同时需注意,当地国土部门是否接受二押,信托机构与融资人的贷款合同对办理二押及其他抵押手续的相关约定等。

  (2)还款来源测算

  对于剩余销售回款需进行现金流测算与安排,并加盖融资人公章作为AMC监管的依据。

  (3)销售回款账户监管

  为便于对销售回款的监管,在项目销售回款账户增加AMC的法人私章,开设网银,并约定由AMC享有相关复核权。

  (4)回购及其他连带责任担保

  融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集团签署回购担保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更多内容可参考西政资本2020年3月16日推文《不良债权处置方案(以开发贷预期后的债权收购和处置为例)》一文。

  房地产金融课堂:本文源自西政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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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今天地产8大民营金刚齐聚首:佳兆业、世茂、万科、泛海、海伦堡、新城、建业、远洋。

  ​发改和外管联合出席,2大要点:

  1)劝大家不要不还钱,不具名批评了花样年华。

  2)能解决的是通道问题。

  另外,有人提出银团是先批额度还是先签借款协议,说回去会研究一下。

  ​问了大家资金到期情况、还款准备情况、再融资计划和资金安排。

  ​建业有个来自MS的人参会了,提出要政府学美国去买债。

  泛海说,目前4亿存量,希望外管提供资金出入境通道。通道都会配合,短期纾困,但是这个政策不是持续的。

  有一家说,资金方面,外资已经失去信心,建议鼓励中资机构要给配资,不要让外资主导市场,同时境内要匹配政策支持,让行业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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