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虚拟配资量刑

2022-05-23 17:04:00 首页 > 基金 好运到财经网整理

  铜陵宣判省内首例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 6人获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9日下午,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对该省首例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2020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吴某、翁某、陈某合伙以杭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从事场外配资业务,约定按照4:3:3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被告人朱某、林某受雇佣从事具体业务活动。被告人吴某全面负责管理配资业务,具体分管分仓软件风险控制管理、联系金主和客户;翁某、陈某负责联系金主和客户;朱某、林某从事日常风控管理、软件运维、制作报表等工作。

  杭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场外配资业务采用系统分仓模式,由吴某引入易管家软件进行风控,即客户(资金需求方)向杭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林某的工商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金主(资金供应方)收到保证金后按照1:4至1:8不等的杠杆比例将相应配资资金转入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内,朱某、林某给客户分配分仓系统账户(虚拟子账户)及密码,并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客户通过专用客户端使用该系统账户买卖股票,交易委托先发至分仓系统,分仓系统通过一个或多个真实的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下单入场交易。为确保金主资金安全,朱某、林某通过软件后台实时监控,当客户股票交易亏损至其保证金的60%时系统自动预警,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若未及时追加导致继续亏损至其保证金的50%时,系统强制平仓。客户正常交易待配资行为结束后,杭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账户中的保证金、盈利等资金返还客户。该公司收取客户配资额1%至1.3%不等的月息,支付金主0.9%至1.1%不等的月息,从中赚取利息差。至案发,被告人吴某等人使用易管家软件通过华某等11名金主向何某等20余名客户场外配资达4389万元,获利2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翁某、陈某系主犯,依法应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林某、朱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翁某、陈某、林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被告人朱某、丁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依法均可从轻处罚。综合该案非法经营的方式、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危害后果并结合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确定该案的犯罪情节及量刑幅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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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利空利好消息:

  1.叶飞被抓!灰黑利益链条曝光!涉操纵团伙、配资、掮客、黑嘴……

  2.美国股市三大指数涨跌不一 抗疫概念股下挫

  3.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4.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CEO谭向东被采取强制措施

  5.中国电信:中金公司实施绿鞋操作 买入62.55亿元

  6.重大突破刷屏!中国实现二氧化碳合成淀粉

  7.新东方计划裁员超过4万人 小学、初中学科业务基本关停

  8.推动能源领域的自然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分离

  9.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绿色股票指数体系 开发相关金融产品

  10.美铜与伦铜双双大涨突破日线级别压力线,大概率在下周突破周线压力位重新走向上升趋势

  “李跃宗和他的手下都被刑拘了”

  据媒体报道,虚拟盘大佬李跃宗被警方控制,或与这一波庄股崩盘脱不开干系。虚拟交易,虚拟配资,行情下跌,客户爆仓,收割客户保证金; 行情上涨,如果客户盈利绝对数额不大,允许客户按“实盘交易”提现;盈利绝对数额较大,则限制客户提现。如果提现数额过大,“玩不下去了”,虚拟配资平台就闪身走人——跑路了。

  对于融资盘以及场外配资盘,如果庄家被监管和司法部门控制后,融资盘按规定被券商强制卖出致使该股开始跌停,配资盘也将闻风大举卖出,股票跌停后的成交量会极低,且卖盘很大,导致连续跌停引发踩踏。

  查处场外非法配资!很多人又来说成股市要凉凉!对于这类非法配资(很多配了做虚拟交易、有的甚至卷款而逃)一直是被打击对象!市场活跃了这类情况更多自然打击就多!场外资金多,关键在信心!市场全面活跃来牛,信心也来了!所以对市场冲击有限!当然,由于短期冲得太快,即使到18年初高点3500附近也还是容易有个小回抽后再上!但走牛如14年10月后,市场是不会改变的!短期热点:券商、军工、煤钢等低位股;中期仍看好芯片软件、锂电医药。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什么是股票配资?

  如果你有10万本想融资30万,然后在股市中大展拳脚。就要找到一家股票配资的公司。

  配资公司收取30万的利息,例如每个月1.6%,利息的多少看约定;

  配资公司对交易都有些制度,一般预警线50止损线80-控制好预警线基本没有风险。

  切记,如果配资公司3倍以上杠杠,几乎都是虚拟盘,所以要找正规的配资实盘公司,让交易翻倍!

  不得不佩服“配资”公司心狠手段黑,600个期货主账号,开通了8万个子账号,平均每个主账号开通至少133个子账号。难道这些异常的行为,期货公司就没有察觉,就没有监督责任吗?还是为了业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该公司的期货交易从未真正进入过市场,只是虚拟交易,诈骗期民!

  仔细想来,真是细思极恐[泣不成声]

  非法场外配资是害群之马

  近日,证监会曝光258家非法场外配资平台。

  随着股市大幅暴涨,非法场外配资又死灰复燃,呈现扩大之势。

  非法场外配资打着“您炒股、我出钱”的口号,利用一些投资者想获取暴利的心态,进行违法活动。

  这种非法场外配资的风险是巨大的,2015年的股灾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大规模的非法场外配资给资金加上了巨大的杠杆,引起股市在短时间的暴涨。但是随着去杠杆,引发了股市大量的强行平仓,导致股票连续跌停,许多资产阶级血本无归。

  非法场外配资的风险巨大,但是对于配资公司是没有风险的,因为股票价格下跌,他可以强行平仓。

  非法场外配资的巨大风险,百分之百是由融资者承担,配资比例越高,风险越大。例如1比10的配资,当融资者拿1万元配资10万元,用11万元购买了股票,只要股价下跌使他仅仅损失了2500元,配资公司就会要求你补仓,损失了4000元就会强行平仓。问题很简单,配资公司的10万元不仅不能损失,还要保证拿走利润。

  以上的例子说明高比例配资的投资者买入股票,是连股票一个小小的下跌风险也承担不起的。只要购买股票之后,股价出现一点下跌,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

  应该指出的是许多非法场外配资搞得是虚拟盘交易,这完全是诈骗投资者的行为。

  现在随着股市的暴涨,新开户的投资者大量增加,希望新股民一定不要被非法场外配资所诱惑,最后被当做新韭菜被拔了。

  最后援引一下媒体的说法: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场外配资纠纷如何维权

  作者: 夏文中律师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股票二级市场交投比较活跃,一些嗅觉灵敏的商人便闻到了商机,干起了场外配资业务。由于场外配资缺乏有效的监管,股票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场外配资通常有较大比例资金杠杆,加大了用资人的投资风险,譬如配资方收取的高额利息、配资方的强行平仓、配资方卷款跑路、还有配资平台虚拟盘交易等诸多风险,用资人操作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投资的失败,这样容易引发配资方与用资人的纠纷。在当前,由场外配资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场外配资纠纷如何诉讼,下面笔者就办理场外配资案件谈谈几点体会。

  一、 场外配资的形式及司法实践认定

  (1)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是指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将资金融出方、资金融入方即用资人和券商营业部三方连接起来,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分仓功能将其自有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

  (2)用资人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现金作为保证金,配资方按一定的杠杆比例,将资金和股票账户出借给用资人用于买卖股票等金融产品,并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用资人和配资方共管股票账户和密码,配资方向用资人固定收取管理费或者利息的行为。

  二关于场外配资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性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股票场外配资属于只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股票场外配资行为,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该行为系非法活动。2019年9月11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将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的范围,是维护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内容。不受监管的场外配资业务,不仅盲目扩张了资本市场信用交易的规模,也容易冲击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信用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故此从理论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对场外配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是无效的。

  三 场外配资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场外配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用资人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产生的收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以其因使用配资导致投资损失为由请求配资方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能够证明因配资方采取更改密码等方式控制账户使得用资人无法及时平仓止损,并据此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资人能够证明配资合同是因配资方招揽、劝诱而订立,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全部或者部分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配资方招揽、劝诱行为的方式、对用资人的实际影响、用资人自身的投资经历、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判决配资方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四、场外配资纠纷诉讼案由选择与法院管辖

  场外配资纠纷通常有《借款炒股协议》 、 《合作投资炒股协议》 、《融资炒股协议》等几种常见合同引发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以民间借贷纠纷、委托理财纠纷、融资融券纠纷等案由审理,当事人在选择不同的案由诉讼时有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法院管辖和审理时的不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拿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来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可以由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对选择恰当的案由、管辖法院也很重要。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融资融券纠纷的发生,建议用资人到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办理融资业务;如果当事人在场外配资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应该立即保存配资合同、交易记录、资金流水、配资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在诉讼时效内积极向法院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最近又在严打配资,即是利好,也是利空。非法的场外配资,要不杠杆太大,要不就是虚拟盘,平台跑路的也不少,甚至不是炒股,而是炒汇,炒石油,那玩意分分钟爆仓!

  当然,A股肯定有非法配资,行情再差也会有,弱势炒妖股。这周行情很一般,但省广集团3连板,申通地铁9连板、江淮汽车7天6板、东方网力5连板、爱司凯7连板,高位票炒疯了,肯定有配资的功劳。

  还有很多上市公司,比如宜华健康股东配资爆仓,绝不是个例,很多股东去质押股票,去配资维护自家市值,爆仓的不在少数!只是监管层不让强平,不然早就人财两空!

  这么多年,投资圈的友情建议:买房善用杠杆,股市远离配资。听起来确实有道理,但这也是股市不好的原因之一,股民都1.6亿了,但A股市场一直得不到尊重。

  比如银行,原则是不能有股贷,信托可以配资买茅台酒,不允许配资买股票,保险不敢举牌怕成害人精。非法配资要打击,但合理的加杠杆,是村里要去研究的课题之一,投资就是有杠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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