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场外配资什么意思融资融劵吗

2022-05-22 04:07:00 首页 > 基金 好运到财经网整理

  证券市场的几个毒瘤——“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

  ★随着A股,资本市场持续活跃,但同时“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亦层出不穷,各类“黑群”“黑APP”乱象频发,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股市黑嘴”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影响甚至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大量无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则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进行非法荐股,通过网络直播、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社交工具,或者以售卖炒股软件、提供炒股培训等方式,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

  ★“场外配资”则是不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公司,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投资者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

  ★“股市黑嘴”“非法荐股”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近来屡见报端的“杀猪盘”便是血淋淋的教训。“场外配资”除了收取高额的利息、费用或者收益分成,常常还伴随着“虚拟盘”诈骗,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如何看待7月8日证监会集中曝光258家场外配资平台?

  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以提前干预,本质是保护股民财产。

  2015年配资之所以成为问题,因为当时配资的主力来自于银行,证监会无法监控,而目前这一轮行情,杠杆资金依然会存在,但是绝对不会成为风险,因为银保监会合并了,银行资金再进入股市,管理层能够控制住开关,做到细水长流。

  现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是管理层的态度,近两天资金会有撤出避险的可能,现在的行情还是一个寻找主线的过程,大涨不一定是逼空,下跌不一定是转折,不喜不惊,平常心赚钱。越是牛市越不要心急,饭要一口一口吃,砖要一块一块搬,一定要踏准节奏。

  我们该清醒地认识到能在这轮行情里快速赚到更多的钱当然好,但我们如何能保障在这个市场活的久,活得长才是至关重要的,如何以更好的方式保住牛市的胜利果实,如何以最好的方式穿越牛熊,都是我们需要认真面对地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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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 打击场外配资,利好券商融资融券,适当降温,有利于后市基金入场,印花税法规的制定为降印花税留下想象空间。都在等回调,要么一回不起,要么很快拉起。昨日缩量阳线反包,操盘较稳。懂得止赢止损,不会怕顶。[作揖][作揖]

  #经济学家宋清辉# 监管层提示场外配资风险,逾50家深圳非法配资机构被点名。据深圳商报,近期,资本市...

  “牛市”来了谨防场外配资骗局

  7月8日晚,证监会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进行了集中曝光。

  “牛市”氛围下,场外配资再度活跃。“1-10倍杠杆随意配”“100%实盘交易”这些夸张的宣传。不过,与夸张宣传相对的,则是多个平台上的投资者曝光和留言,反映账号冻结,难以提现。

  其实股票配资与“虚拟盘”套路类似。所谓虚拟盘,也被称为“对赌盘”,投资者和配资平台形成对赌,配资平台利用多数人亏钱的定律来盈利,如果市场行情不好,投资者股票爆仓,亏损的钱便会进入虚拟盘配资平台的腰包。

  而如果行情好,投资者账面浮盈,虚拟盘配资平台方往往寻找各种理由推脱出金,甚至在资金压力太大时一跑了之。跑路停业常发生在股市上涨之时。

  近年来,对于场外配资的监管不断加强。新《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2020年5月起,各地证监局便相继曝光了场外配资平台。7月8日晚,证监会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进行了集中曝光。

  这里面有几家是实盘,大部分是虚拟盘。不管是实盘还是虚拟盘,如今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

  证监会指出: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场外配资本来是非法的,投资者参与基本是血本无归。股市牛市来了,真能赚钱,不在于资金多少,而在于你能不能选择准确能大涨的黑马股,另外,证券公司可以合法的融资融券,你想融资成本也不高。所以,为了你的财产安全,千万不要参加所谓的埸外融资骗局,埸外融资基本是“虚拟盘”,目的就是为了骗投资者的钱。

  案法85:“合作炒股”签订的场外配资协议的性质认定。

  刘关张决议投资股市。刘出2亿,张出2.3亿,两融4.2亿,一共8.5亿集中于关某的证券账户。刘某出资为借款,年化16%。张三操盘,张三的2.3亿“劣后”,张三负责“融资融券”并承担融资保证金的补足义务。杠杆不得超过2.7倍。

  2018.5.18资金集结完毕,张三准备大干一场。

  2018.6.27关某账户报警。张三另外补入1.1亿。

  2018.7.5,其投资的股票复盘后“无量下跌”,万劫不复,被强制平仓。张三把残留的4155万元含泪转走。

  刘某起诉张三要求还本付息。张三说借款合同是毛,双方真实意思是借名炒股、是违法行为,借款合同应该无效。本案是虚假诉讼。

  最高院判决:张三10日内返还刘某借款本金2亿元,以及2018.5.18起年化16%利息。被借名人关某对前述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最高法民终295号

  合伙本是同林鸟,大火烧来各自飞。各种撕。

  1、亏得底掉的时候,改口主张不是借款关系而是合作投资关系,主张损失共担,未获支持。借款还是合作,关键在于事先有没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另外一个案件刚刚好反过来,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赚大发了,主事方给小股东还本付息,主张是借款关系。

  3、主张大家一起干的这破事是违法行为,因此无效,借以逃脱违约责任,同样行不通。

  4、我们国家一共有七个国家机关,国务院与最高法是平行的。因此,司法是必须尊重行政的,大家在打官司过程中经常主张对方偷税、违反证券行政管理而无效,法院会告诉你另行去稽查局、证监局举报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法院不会越俎代庖直接插手行政管理。

  当然,如果涉及刑事犯罪那就不同,刑事犯罪属于司法主管的。法院这时候会终止审理移送公安检察院立案。

  最高法•场外配资合同的概念及其效力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 裁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1941号

  本院认为,关于林金森围绕一审、二审收取诉讼费用所提出的各项异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该异议不属于法定申请再审事由范围。至于林金森认为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因此不应收取诉讼费用等理由,因本案并不属于依法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故对于林金森提出的该项异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二审未开庭审理是否剥夺林金森辩论权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二审法院对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上诉案件,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故二审法院未开庭审理本案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亦不存在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情形。关于案涉合同的性质是借款合同还是场外配资合同以及该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场外配资合同是指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约定融资方向配资方交纳保证金,配资方按杠杆比例,将自有资金、信托资金或其他来源的资金出借给融资方用于买卖股票,并固定或按盈利比例收取利息及管理费,融资方将买入的股票及保证金让与给配资方作担保,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配资方有权在资产市值达到平仓线后强行卖出股票以偿还本息的合同。案涉《借款合同》虽然满足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即自然人、法人进行资金融通,但其配资目的是进行证券交易,且配资方和用资人约定的保证金制度也是围绕证券交易与股票账户所专门设计的,不能将场外配资合同视为民间借贷来处理。案涉合同符合场外配资合同的基本交易结构和法律特征,故原审法院在全面实质审查后将案涉《借款合同》认定为场外配资合同并无不当。证券配资有着特许经营属性,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本案中,林金森所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及合同效力,与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一审法院已经依法向其释明。而林金森经释明后拒不变更诉讼请求。尽管林金森上诉表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判决返还款项”,但始终未就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变更予以明确。一、二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林金森基于借款合同关系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综上,林金森的再审请求与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林金森的再审申请。摘要研究18554658888

  2015年股灾会重演么?只有牢记历史,散户才不会为国掉坑,被机构和外资收割。

  2014年起股市开始反转,放开了融资融券后,场外配资泛滥,到2015年年中突然政策收紧、打击高杠杆,股市暴跌让多少人为炒股亏掉了房子。

  2020,欧美疫情严重、订单锐减,中美摩擦、中印摩擦不断升级的大势下,股市却没有逻辑的连续暴涨一周。场外配资又准备进场。下周只需再连涨三日,韭菜们就会相信,长牛已来,股市有不败的神话。

  2015~2016,地方债风险和金融高杠杆风险因为股市大牛和房市去库存而得到缓解,于是2017年4月,一纸限售令让房市进入两年冷冻期。韭菜们可算是为国掉坑。

  2020年,为引导“空转”的M2新增资金流向实体、为吸引外资进入中国与美国对赌,纸媒纷纷宣称人民币资产已成为外资避险目的地。

  股市于是大牛。

  房市一开始都是被嫌弃的,调控的调门一直高涨,于是地方政府的放松政策出现“一日游”,暴涨的东莞楼市也不得不出台隔靴搔痒的“新楼限价令”。

  但是,为啥不直接出台二手限购令呢?

  这说明房地产夜壶只是暂时收藏,现在不能踢翻。等股市涨不下去了,热钱还是得靠房地产来承接,毕竟钢筋水泥才是可以长期锁定资金的(如果再突然宣布限售五年的话)。

  中国股市的容量就那么大,沪市3000点大关能在中国站台那么多年,一定有它的经济基础。所以,这次股市上涨的基础并不牢,纯粹靠资金拉动的股市是不长久的,机构和外资只要达到获利目标,就会在小散们热情似火的时刻悄然出货、退场。

  在绩优股已被抬高的情况下,现在踏空的人开始炒买尚未被拉升的普通股,反转就已经在路上了。下周一如果还没有回调,还可以再坚持一周,但别相信只涨不跌的神话。这一轮股市是长牛也是慢牛,中间好几波回调呢!如果没有静心挑股,小散亏钱或者跑不过大盘都和你正常。

  回想2015年,股市热炒过后,2016年房地产就施施然登场了。2020年中股市走完三波,年底就是刚需入场楼市的机会。

  结语:今年炒股莫贪多,及时退出留现金;年底房市有机会,三年周期走一波。#股票# #房价#

  【场外配资起乱象 23地证监局发布220家平台“黑名单”】近日,证监会对场外配资再出手。据记者梳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已有23地证监局发布辖区内220家场外配资平台“黑名单”。多地证监局表示,此次公布的仅为第一批,后续仍将持续公布。

  新证券法明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去年最高法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表示,融资融券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场外配资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场外配资合同认定为无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场外配资提供的高比例融资杠杆,可以说是金融市场的“鸦片”,逃避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加大了资本市场风险,也损害了投资者权益,不利于资本市场质量的提升。场外配资起乱象 23地证监局发布220家平台“黑名单”-证券日报网

  【证监会出手严查配资,影响有多大?会像2015年那样出现大跌吗?】

  今日盘后,证监会曝光10起典型案件,涉案金额最高550亿,部分杠杆高达十倍,602名涉案人员被捕。

  配资说白点就是借钱给你加杠杆炒股,场内就是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场外就是配资,场外配资门槛低、杠杆比例高,监管层重点打击的就是场外非法配资。

  2015年的牛市可以说就是杠杆牛市,随后严查配资,也加速了下跌。

  但经过当时的清理后,现在虽然还是有,但占比明显少了很多,所以这次影响也小很多。

  要说有影响,主要就是一些妖股,像一些垃圾股天天拉板的,要警惕了。

  另外,这是对2020年总结,不是现在开始查,要影响早就有影响,现在分析影响就是胡扯了。

  而且,目前市场也就是一个震荡行情,和2015年的市场差别太大了,就不要过分担心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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