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沈阳发力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2022-05-12 20:40:00 首页 > 基金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

  到2025年

  全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

  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

  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沈阳发力

  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经济创新发展

  5月1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局长邱立全、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市科技局副局长孙晓慧、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分别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金融局局长吴向国

作新闻发布

  经过沈阳市政府第二十一届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沈阳市天使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政策发布。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直接融资方式。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该类基金深度服务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对于促进产业、科技、资本深度融合起着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经形成了以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组成的基金发展体系。积极推动了全市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农业、基础设施等产业领域发展。

  当前,基金业已经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行业发展,在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中心建设中,明确把发展基金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以落实。新伟书记、志成市长多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天使基金良性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做大基金规模,丰富基金种类,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发展质量。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领导组织市金融、财政、发改、科技、国资、金控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对多家股权投资机构、产业园区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了《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后正式发布。

二、《实施意见》明确的原则和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以支撑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为导向,发挥市投资基金引领示范作用,构建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投资基金集群。以投资基金业为抓手,深化产融结合模式创新,构建“产业布局+政策引导+头部企业+园区配套+投资跟进+精准服务”的产业资本全方位支持体系。

  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

  总体目标是,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即构建和完善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等2支基金,构建“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构建围绕全市主导产业设立N个产业链基金群。

  到2025年,全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提出五方面28条工作措施。

  第一项内容,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

  ·即设立2支政府出资基金。市投资基金和城市更新改造基金,基金规模都是100亿元。用于投资重大项目、城市更新改造和产业园区建设等。

  ·设立3类功能基金。有首期规模20亿元的天使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和产业龙头落地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产业转移、人才招引、产业并购、乡村振兴等发展。

  ·构建N个子基金集群。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群。

  第二项内容,推动和支持各类主体设立投资基金。

  ·即推动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科研院所设立投资基金。

  第三项内容,加强基金招商。

  ·即加大对各类投资机构的招引力度、鼓励开展资本招商、加强基金聚集区建设、鼓励引进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长期资金。

  第四项内容,建立健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的良性机制。

  ·即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联投机制、投贷联动机制,支持本地投资机构、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加大对外交流,建立市投资基金差异化考核体系,建立投资机构和投资基金工商注册和变更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我市基金业配套服务。

  第五项内容,营造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即对新设股权投资基金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对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办公用房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项目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

  ·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企业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

  ·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实施风险补偿机制;

  ·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返投比例进行弹性规定;

  ·向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让渡收益;

  ·对股权投资基金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给予支持。

  《实施意见》在诸多方面对促进全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突破性和积极性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股权融资,全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决心。希望社会各界关注政策、用好政策。我们将以最好的营商环境,欢迎境内外机构投资沈阳。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

作新闻发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投资基金业发展,不断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私募股权投资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已成为我市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截至2022年一季度,以注册地为基准划分,沈阳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共55家,已备案在管基金113支,管理基金规模时点数据为67.33亿元。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39家,占比6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16家,占比35%。为进一步发挥私募股权投资作用,构建优质金融生态,我们计划编制沈阳地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指数(以下简称沈阳PE指数)。下面,我介绍一下编制沈阳PE指数的有关情况。

一、编制沈阳PE指数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编制沈阳PE指数,就是全面地梳理我市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状况,客观反映市场容量和竞争程度,总结分析行业发展阶段性规律特点及主要问题的过程,有利于建立完善我市股权投资管理机制,加强股权投资风险管理,辅助相关主体做出投资决策,填补我市相应指标数据空白;

  ·有利于吸引域内外优秀社会投资团队、战略新兴产业落户,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有利于科学制定资本市场激励政策,通过预测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放宽机构投资者准入、政府出资引导等政策。

  沈阳PE指数作为沈阳股权投资行业的数字名片,一方面将进一步增强我市股权投资信息透明度,有力促进市场公平性、流动性和有效性,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方向、投资标的进行良性引导;另一方面,该指数为沈阳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引领我市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对我市加强同金融发达地区交流,借鉴其基金行业发展先进做法,更新私募基金行业运作模式,提升基金从业人员平均水平等方面,均有促进作用。

二、沈阳PE指数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

  沈阳PE指数编制和发布的频次为一年一次,以2017年为基期,基期值标准化为100,采用合成指数法进行计算,即通过多个指标的变化幅度为权数计算出加权综合平均数,其增长率越高,说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越活跃。沈阳PE指数共包括三级指标,PE指数本身为一级指标,其下设现时合成指数和预期合成指数两类二级指标,根据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权重拟设置为现时指标占70%,预期指标占30%。两类二级指标又分别下设不同的三级指标,现时合成指数下设年度募资总额、年度投资总额、年度退出总额等三级指标,预期合成指数下设行业总体评价、自身业务发展预期、募资预期、ESG投资情况等三级指标,通过对样本的“募、投、管、退”四个方面进行筛选与编制,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指标系数进行评定。

三、目前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沈阳PE指数底层数据统计工作已按计划开展,已完成三级指标框架的搭建工作。预计于2022年8月中旬完成数据运算全部工作,在9月末举办的全球PE沈阳论坛上发布沈阳PE指数及相关工作简报,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沈阳地区股权投资行业报告,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做出贡献。

市科技局副局长孙晓慧

作新闻发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良好进展,2020年全市R&D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192.9亿元,同比增长13%;R&D投入强度达到2.9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截至2021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达到6567家,新增2008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341家,新增731家,同比增长32.89;各级新型研发机构52家,新增20家,同比增长62.5%,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340亿元,同比增长11.88%。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积极构建适合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投资体系,先期发起设立了两支总规模2.5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已投资16个初创期科技企业。目前正在筹建总规模4亿元的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拟采取拨投结合+金融的方式,支持早期科技成果在沈落地转化。为推进科技项目和创投基金有机结合,2021年,我们搭建了“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平台,在东北科技大市场举办路演活动25场,96个科技项目参与路演,获得了投资机构的支持和青睐。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1052场,为企业获得融资3.12亿元。

  此次《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出台,市科技局将在四个方面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精准构建科技企业项目库。利用沈阳盛京征信大数据平台和沈阳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依托现有科技服务体系构建可投资企业项目库;

  二是持续构建和完善各类科技类基金,对全市基金体系形成有力补充,共同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持续探索路演对接有效机制,完善项目发掘、推送、对接、路演、跟进,投资全流程全链条服务,进一步密切投资基金和科技企业之间的联系;

  四是进一步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改革试点,全面建设“政、银、投、保、担”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创新稳步发展。

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

作新闻发布

  盛京金控集团是沈阳市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平台,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沈阳市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作为本次发布政策的起草单位之一,现就《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目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促进天使基金良性发展,以及做大基金规模、丰富基金种类的总体部署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天使投资事业,在市金融局、财政局统筹下,经市政府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投资各类天使投资企业及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对沈阳市重点领域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形成主体多元、资本汇集、人才集聚的天使投资基金体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高端装备、航空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加强对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为推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十章38条。一是明确了天使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由市政府委托盛京金控代为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二是明确了市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盛京金控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架构和职责。三是规定了天使基金采取的投资运作模式,支持的初创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四是明确了鼓励天使基金投资的产业类别、出资比例、返投比例等。五是明确了天使基金存续、退出及收益的安排。六是规定了对管理机构、新设基金、被投企业的让利和奖励措施。七是明确了天使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和风控、决策要求。八是明确基金投资运营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对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造成损失的,不作负面评价,并依法免除相关责任。九是提出了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评价优秀的机构予以表彰。

三、天使投资基金主要优惠政策

  在我市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及天使投资机构,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对新设天使投资基金给予补助。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在沈新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按实缴或募集资本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是对在沈新注册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办公用房给予补助。自购办公用房的,可按1000元/㎡、总额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用房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偿期不超过3年。

  三是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企业给予奖励。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奖励最高1000万元。

  四是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实施风险补偿,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退出时产生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是向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让渡收益。可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方(或科研院所和科技成果持有人)让渡最高80%的收益。

  六是对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将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纳入人才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行业人才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

  七是对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给予支持。将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优先纳入“雏鹰”“瞪羚”“独角兽”等专项支持名录。

  本次《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全方位加大对沈阳市投资基金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切实体现,盛京金控也将以我市“十四五”产业规划为基础,统筹整合集团各类资源,积极发挥国企担当,依托市投资基金进一步打造覆盖我市全产业链的“基金森林”体系。

  盛京金控集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机构,采用“揭榜挂帅”机制,鼓励各类投资机构主动申请由市投资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申请担任子基金的管理机构;申请新设投资子公司完成特定投资任务;向市投资基金推荐直投项目。在发挥政府资金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与各类资本共同构建沈阳市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投资基金集群,促进投资基金业的良性发展,成为沈阳市金融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请问沈阳市在支持城市建设以及产业发展方面,设立了哪些基金?目前运营状况如何?

  市财政局局长邱立全:去年以来,沈阳市先后设立了三支百亿基金,分别是沈阳市城市更新及发展基金(简称更新基金)、沈阳市投资基金(简称投资基金)、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简称天使基金),采取“直接投资+子基金”运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基金分别由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更新基金、沈阳市盛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三支基金的投资方向如下:

  1.更新基金主要围绕沈阳市35个核心板块,按照“三生融合”理念,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于沈阳市城乡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聚焦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开发智慧应用场景和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等。目前,正在设立《浑河生态治理上沙子基金》和《沈阳市城市更新及发展停缓建基金》两支子基金。

  2.投资基金主要围绕沈阳市20条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建链”,构建创新、服务、开放、流量、总部等新经济形态,助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支持以下领域∶一是落实省市战略部署,支持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二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三是围绕沈阳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产业并购重组;四是支持我市做好“三篇大文章”,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目前,正在设立《沈阳航空产业投资基金》等多支子基金。

  3.天使基金围绕沈阳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对沈阳市重点领域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形成主体多元、资本汇集、人才集聚的天使投资基金体系,加快高端装备、航空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加强对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为推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在“2+3+N”基金体系下,准备如何打造基金集群?

  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2+3+N”基金体系是指:构建和完善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等2支基金,构建“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构建围绕全市的主导产业设立的N个产业链基金群。在打造N个基金集群方面,主要是围绕我市的产业结构体系,依托高端装备制造、航空、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农业、城市更新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或成熟企业,通过补链、延链、拓链等方式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建立“基金森林”体系。构建我市“基金森林”体系,聚焦产业投资方向,通过投资基金实现市政府规划下的各类功能目标。

  “基金森林”体系以我市“十四五”产业规划为基础,结合我市创新型主体、“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分布特征,规划30支产业链子基金;以我市“十四五”行动目标为导向,结合重点项目与专项任务,规划22支功能型子基金。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各类基金实现“30项产业+22项功能”全覆盖。

  盛京金控集团将按照规划,依托市投资基金逐步打造覆盖我市全产业链的“基金森林”,在发挥政府资金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与各类资本共同构建沈阳市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基金集群。到2025年,全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在建立健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的良性机制方面,盛京金控集团计划如何建立投贷联动机制?

  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盛京金控集团作为沈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业务范围涵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征信、要素交易市场、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本次为建立健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的良性机制,盛京金控集团将依托作为我市重点金融工程的盛京征信平台的服务能力,开展投后企业信用与信贷需求评价,为基金提供投后服务,协助被投企业对接银行融资渠道。

  同时,盛京金控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助保贷、盛京兴科贷、创业贷、稳企贷、园区集合贷、红星贷等政策金融产品的增信与分险功能,引导银行创新投贷联动产品,实现无缝对接、精准滴灌。

  近期为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盛京金控已经筹集资金5000万元,设立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在2022年对于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同时盛京金控充分发挥征信平台功能,利用大数据征信模型,采取为企业办理“法人信用卡”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扩大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规模。提升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便利度,降低转贷费率,对征信状况较好的企业,简化审批要件和程序。

  请问沈阳市新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在吸引外地投资机构、社会资本来沈创业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局长邱立全:在吸引外地来沈投资方面,沈阳市出台了一系列基金招商政策,例如:天使基金给予在沈新设立的子基金给予奖励,对注册资本或募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按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对新注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补贴,按1000元/m²、总额最高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助;对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已投资且符合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的项目,将项目的注册地、税源地、重要生产经营地或者主要产品研发地引入沈阳市内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扣除天使基金投资额后的2%给予子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对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按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退出时产生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子基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投资沈阳本地企业项目退出产生收益时,天使基金可以向子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方(或科研院所和科技成果持有人)让渡不超过80%的收益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这里,希望和新闻媒体一起,积极宣传沈阳基金的优惠政策,也诚挚邀请广大投资机构、企业来沈阳创业发展,共同分享沈阳经济发展成果。

  本次出台的《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在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委、盛京金控集团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学习借鉴了国内30余个省市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了《管理办法》,办法全面的从基金的支持对象和投资模式、运作管理、退出方式、激励机制、补助政策、风险控制、绩效评价及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我市更好的开展天使投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撑。

  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是通过阶段性发挥政府资金的主导作用,弥补市场资源配置的失灵,加大对优质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实体企业转化,进而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我市企业的整体科技实力。同时,也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领和撬动社会资本逐步向天使和创业投资领域聚集,最终形成我市主体多元、资本汇集、人才集聚的天使投资基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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