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卖股票会跌么: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4-30 19:42:00 首页 > 股票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该激励计划第三期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44,17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13,484,784.80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474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941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2020年5月8日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5,086股。

  9、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61,045股。2020年11月23日该股份解锁上市。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43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2021年5月10日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6,841股。

  12、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杨路等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102股。

  2、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中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70%,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应将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即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102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641,0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172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2020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同时每股转增股份0.4股。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因此,本次回购2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3,10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4元/股。

  2、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照不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96,84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7,33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13,484,784.80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44,172股后,以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8,601,481计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薪酬体系健全,通过长期激励:创新合伙人计划,以及短期激励:薪酬、奖金留住核心人才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10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641,0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172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及章程变更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2-04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杨路等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102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70%,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641,0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1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相应减少644,17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808号

  3、邮编:410152

  4、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731-84035189

  6、传真:0731-84035196

  7、邮箱:ir@lbxdrugs.com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与分析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1亿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6.2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亿元,同比减少41.62%。因部分地区疫情反复等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1-3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持续提升,经营情况明显向好,详见“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图”。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第一、持续完善网络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强加盟业务及品牌宣传,落地重大收购项目。第二、高效组织变革加强精益化管理,慢病管理深入开展。第三、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新零售保持高速增长。第四、商品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自有品牌继续发力。

  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直营+星火+加盟+联盟“四驾马车”并驾齐驱完善网络布局,公司连锁布局网络已覆盖全国20个省级市场、12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报告期内公司拥有门店8,612家(其中直营店6,242家,加盟店2,370家),新增门店359家(其中直营156家,加盟203家)。并通过有效的运营机制,报告期内共实现门店年度降租1,208万。

  公司历史上最大并购落地。2022年3月,公司以自有资金16.37亿元收购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1.9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位于湖南地区的门店数将超过3,000家,成为了湖南省域门店数和销售额最多的连锁药店企业。本次收购完成后,老百姓门店总数将超过9,200家,将显著提升公司规模效应及竞争力,加强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产品采购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历史上最大股权融资落地。2022年2月,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39,927,820股股票,满额募集资金17.40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建连锁药店项目、华东医药产品分拣加工项目、企业数字化平台及新零售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门店数量、门店经营质量,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有助于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使得公司能够拥有更充足的营运资金用于主业经营和拓展,从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举办直播加盟招商节。2022年3月公司启动318直播加盟招商节,再创行业先河,董事长首次线上签售,为创业者提供进军健康行业创业收益的机会,直播间现场签约达700余家,引发行业权威媒体争相报道,助力加盟事业再上新台阶。

  高效组织变革初见成效。为更好服务顾客,适应社区店发展需要,公司持续进行组织架构扁平化和管理模式集权化改革。通过精简管理层级,推动实现管理精细化、营运标准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直营事业群与星火事业群合并为营运中心;公司采购线、商品中心、物流运营中心、供应链大区合并管理关系;公司逐步推进多个省区整合成战区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精益化管理更进一步。第一、搭建全国训战体系,人才传、帮、带机制落地,提高一线核心人才经营管理能力。第二、营销创新提升会员粘性,开展会员预约有礼、双周末满立减、储值卡有礼,以及门店终端体验式营销、新品预售机制等,增强企业、商品、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升会员粘性和复购。2022年一季度会员销售占比同比提升4.2%、动销会员数同比增长5.9%、会员毛利率同比下降2.3%、会员来客占比同比提升0.1%。

  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报告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一季度门店智能请货项目优化,试点门店初始周转天数由69.8天下降3.2天;第二、完成巡店工具开发,推动营运动作落地,实现门店现场管理闭环;建立数据指标看板,让执行进度可视化,助力营运基本面提升;第三、紧贴公司业务搭建数据工具平台,目前已进入研发阶段,为公司数字化生态繁荣打好基础;。第四、通过完善数据治理流程和考核体系,加速数据资产化进程。

  新零售保持高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线上渠道实现销售额2.7亿元,同比增长123%。公司O2O外卖服务门店达到6,628家,24小时门店增至434家。公司会员总数已达到6,271万,2022年一季度新增会员数168万,活跃会员数954万。

  全域营销推陈出新。公司搭建了以官方蓝V“老百姓大药房”账号为主力宣发、多位药师KOL(关键意见领袖)为扩散下沉的“1+N”内容矩阵。通过公域+私域多平台分发的模式,打通了内容生产与流量运营全链路,老百姓MCN体系与内容运营商业化方法论正在快速成长。

  商品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公司围绕商品全、疗效好、价格低、效率高四个维度进行精细化提升,运用供应链数字化工具提高商品满足率,降低存货周转天数,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商品品规2.7万余种,同比下降2.2%;2022年3月统采销售占比64.6%,较去年同期上升2.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89天,保持行业领先。

  自有品牌继续发力。公司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围绕“健康管理、健康养生、健康运动”等场景,打造医药健康生态链体系。公司自有品牌产品2022年度一季度销售额达到5.6亿元,同比增长35.7%,毛利额同比增长37%。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销售占比超过17.8%,较去年同期增加3.3个百分点。

  慢病管理深入开展。首先,推动自测推广,五项自测项目(血压、血糖、尿酸、血脂、幽门螺杆菌)合计自测次数77.6万次,人均检测频次1.8,同比提升34%。其次,公司加强对11个重点品种药品持续用药的管理:2022年1季度用药天数67.3天,2021年1季度64.8天,同比增加2.5天;共产生销售3194.4万,同比2021年1季度增加1361.8万,同比率上升77.2%。

  打造未来药店的营销新模式。随着 “互联网+医保支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政策落地,为零售药店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以匹配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继续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专业药房、智慧药房等多种模式,提供健康监测、器械康复、医疗延伸、慢病管理等服务功能,以满足消费者健康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对抗新冠肺炎的创新药物,抗原新冠检测试剂盒与中药治疗药物等产品实现市场率先发售。

  (二)经营数据说明

  1.主要业务分行业情况

  2.主要业务分产品情况

  3.主要业务分区域情况

  注:华中区域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

  华南区域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

  华东区域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

  4.市场布局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8,612家,其中:加盟门店2,370家,年度新增加盟门店203家,部分门店受疫情的影响关闭门店56家;直营门店6,242家,一季度新增直营门店156家(其中自建126家,资产并购30家),因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性调整关闭门店43家。报告期内直营门店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2)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3)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中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5,813家,较2021年底增加164家。公司医保门店占门店总数93.13%。

  (三)收购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完成3起收购项目,包括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合计金额176,738.84万元,收购药店758家(报告期内签订收购协议的门店数),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通辽泽强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白城市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白城市盛源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白城市怡然医疗器械经销部签订《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其控制的39家门店相关资产和业务,收购价格为1,320万元;

  2.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安徽元初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其重组后公司的100%股权,涉及门店59家,收购价格为11,700万元;

  3.2022年3月,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股东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1.96%股权,涉及直营门店660家,购买价格为163,718.84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子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景炀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杰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2-038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69,236,72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41,372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合计为204,336,831元,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00%。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5,033,094元。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8,601,481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44,172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447,957,30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978,65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拟转增股本134,387,193 股(股本增加数系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增加数量为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变更为 582,988,67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47%。

  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需求和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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