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划生育条例

2022-07-30 09:28:00 首页 > 股票 好运到财经网整理

第1位网友观点:

  #河南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河南拟修订计生条例: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子女3岁前宝爸宝妈可带薪陪娃】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审议。值得关注的是,《决定(草案)》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详情点击:河南拟修订计生条例: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子女3岁前宝爸宝妈可带薪陪娃

第2位网友观点:

  【#河南新增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10天#】财联社11月28日电,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其中明确,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3位网友观点:

  #河南明确育儿假父母每年各休10天# 【育儿假要来了!河南计生条例将迎来“大修改”】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设立父母育儿假。

  “明确育儿假,是河南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具有可操作性,也符合当前育儿理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小平说。《决定(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视为出勤。#河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记者 谭敏) 育儿假要来了!河南计生条例将迎来“大修改”-河南人大网

第4位网友观点:

  【河南拟修改计生条例:娃满3岁前夫妻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河南头条#拟明确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删除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11月23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审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阚全程作说明。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决定(草案)》共23条,其中修改了17条,增加了5条,删除了9条。此次修改注重处理好新旧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相关奖励扶助措施继续有效,保障相关人群合法权益。河南拟修改计生条例:娃满3岁前夫妻每年各10天育儿假

第5位网友观点:

  河南拟修改计生条例:

  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第十五条拟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来源:河南日报)

第6位网友观点:

  南阳微友咨询生三胎会被罚吗?官方回应

  南阳市卫健委回复: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三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来源:南阳电台

第7位网友观点:

  #洛阳24小时# 【家有独生子女看过来!洛阳独生子女费发放有这些规定】近日,多名网友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问题,今天(25日),洛报融媒记者采访了洛阳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姚会斌。

  姚会斌介绍,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孩生育政策期间,保证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国家给予一定奖励。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有生育行为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孩子18岁前,每人每月可领取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其中,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放,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可向村(社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发放。

  对于从国企单位离职的那名网友,须第一时间将计划生育管理关系转至社区,从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果孩子年龄超过18周岁,就不能再领取这笔费用了。

  此外,具有本市户口、55周岁至59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6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960元奖励。该奖励每年发放一次,直至亡故。

  当年12月31日前达到奖励年龄的,可在当年1月15日前向户籍地村(社区)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洛阳户籍,户口迁出省外,仍在洛阳领取退休金的,还要提供在洛阳领取退休金证明材料)、本人1寸照片3张,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审批表》。

  姚会斌提醒,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年申报、审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户父母,可于每年1月15日前申报和年审,逾期未申报的和年审的,不能享受当年的奖励,且不予补发。

  (洛报融媒记者 仝景菁 通讯员 耿梅)

第8位网友观点:

  《河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且女方年满四十九周岁的夫妻,在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时或者住院期间发放护理补贴。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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