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2022-05-10 14:55:00 首页 > 股票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玉环恒捷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29,605,889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8.8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及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同时,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已于2022年2月11日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在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前,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无法判断;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同时,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已于2022年2月11日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在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前,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无法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 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2-04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2年4月8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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